最新日常检查巡查制度.doc
最新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1.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,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两 天巡视管段现场一次,监理组应每周对所管段集体巡视一次;总 /副监理工程师至少每月一 次对全管段在建工程进行巡视。 2.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完工地,及时填写 “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”(铁监 监- 02),交办公室存档,对存在问题需整改上报的,将 “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”下发监理 组,要求在规定时间内,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,填报 “总监理 工程师巡视记录整改回复单 ”, 经各级签认后,办公室存档。 3.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包括: ( 1)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、施工规范、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 “施工组织设计 (方案) ”进行施工; ( 2)使用的材料、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; ( 3)施工现场管理人员(尤其是质检人员)是否到岗到位; ( 4)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、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,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 证上岗; ( 5)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; ( 6)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