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用品领用制度.doc
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为了节约办公费用,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原则:以部门为单位,按用途、实际人数执行限 额领用。 第二条 办公用品领用程序: 1. 易耗品类的由各部门经理(主管)按实际每月实际用量、种类每月 一次性提出申请,经人力资源部审核,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。个 人不得领用(高层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); 2. 工具类用品领用由人力资源部按其职位、用途不同配置,并进行登 记、造册。 第三条 办公用品按易耗品、办公工具和特殊用品分类。 1. 易耗品:圆珠笔及笔芯、水笔及笔芯、铅 笔、胶水(液体和固体)、 订书针、曲别针、大头针、复写纸、修正液、橡皮擦、长尾夹、档 案袋、拉边夹、打印纸、刀片、色带、便笺、印泥油、一次性杯子、 创口贴、正气水、便笺、 笔记本、员工考勤表、出门单、请假单、 请购单、传真纸等。 2. 办公工具:笔筒、订书器、剪刀、计算器、文件夹、文件架、打孔 器、电话、电脑、打印机、传真机等。 3. 其他特殊办公用品。 第四条 各部门在办公用品使用上应注意保管,节约使用,坚决杜绝浪费。 第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人力资源部 2018 年 6 月 22 日 办公用品领用单 部(室) 月 日 序号 品 名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审核: 批准: 领用人签名: 办公用品领用单 部(室) 月 日 序号 品 名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审核: 批准: 领用人签名: